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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先生身後是眾多被砍倒的椰子幼樹 南國都市報記者 崔嵛 攝
  南國都市報11月24日訊(記者 崔嵛)11月16日,東方市板橋鎮老方村委會書記、主任等十餘人來到踏同田西側75畝海防林帶,砍毀了下園村民吳先生種植的12000株椰子樹。並聲稱對方擅自在該村的集體土地上違法種植。事發後,板橋鎮政府表示,因歷史原因,該區域的土地權屬存在爭議。林業部門則回應稱,砍伐需報批,無論是否存在爭議,毀林都屬非法行為。
  現場:
  12000株椰苗被連根拔起
  22日,記者來到事發地,位於下園村以北,老方村以南的踏同田西側的海防林帶。此時,數百米長的海岸線上幾乎沒有任何樹木,只剩下一些被砍斷的樹幹,以及被連根拔起的椰樹種。
  據下園村民吳先生稱,11月6日,老方村書記陳某、村委會主任方某帶著該村的10多名村民趕到這片海防林帶,不由分說便將剛長至1米多高的椰子幼樹全部砍毀。吳先生拾起一株幼樹說:“不光砍倒,他們還把根都刨了出來。”
  吳先生表示,這些幼樹是他於2013年5月種下的,眼看其中一部分剛剛長成,不想卻有如此遭遇。據稱,不算雇工肥料等花費,僅僅椰樹苗吳先生就投入了近24萬元。
  解釋:
  砍樹者稱對方違法占地
  根據吳先生提供的一份《營造海防林合同書》,他種植椰子樹的75畝地是1998年從下園村委會承包的。但在老方村民的眼中看來,這份合同是非法並且無效的。
  “(砍樹)是我們去的”。老方村委會主任方某表示,踏同田西側的海防林帶本屬於老方村的集體土地。當發現下園村民在此占地種樹後,老方村於10月15日曾向對方下發通知,要求對方停止占地行為,並自行清退已種植的青苗。
  然而,對方卻遲遲未作出任何回應。於是便發生了11月6日的砍樹事件。對此,方某認為此舉只是維護村裡的權益,並無任何過錯。
  聲音:
  歷史問題促爭議待協調
  老方村10餘人砍樹的行為也引發了下園村委會的不滿。針對兩村就同一片海防林地聲稱擁有所有權的情況,記者也找到了東方市板橋鎮政府。
  鎮長鐘禎覃表示,事實上就該林地,兩村的爭議由來已久。原來,包括南港村在內,老方、下園等三個村幾經分合,也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土地權屬劃分存在難度。
  據瞭解,兩個村以前也多次上演過“一方種樹,一方來砍”的情況。鐘禎覃表示,板橋鎮政府將向東方市政府反映,待聯繫兩村協商,以儘早確定該土地的權屬問題。在此之前,希望在這塊爭議地上不再出現種樹或毀林的行為。
  回應:
  無關權屬毀林行為違法
  針對吳先生12000株椰子幼樹被砍一事,記者與東方市林業局取得了聯繫。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,任何砍伐行為都應事先向林業部門報批,並取得《採伐許可證》。由於被砍伐的林木面積較大,且位於海防林基幹林帶,未經批准的砍伐行為或構成犯罪。
  東方市森林公安局的相關負責人表示,由於被砍的椰子樹大多為幼樹,且屬於植樹者的私人財物,此事應由板橋邊防派出所負責。對此,板橋邊防派出所方面表示,由於該林地權屬尚存有疑問,還需做進一步的調查。
  海南大弘律師事務所的湯林華律師告訴記者,對於“爭議地”,在政府明確權屬前,任何一方都不得出現私自行為。他表示,如爭議早已存在,老方村若事先發現吳先生的種樹行為可提出質疑,對方則不應私自種樹。但在吳先生種植椰子樹已經屬於既成事實的情況下,老方村也不得私自砍伐林木,可向政府反映,或通過司法途徑解決。
(編輯:SN01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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